關于蘇州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已決策子基金
終止合作的通告
根據《蘇州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》(蘇府辦[2021]179號)第二十一條規定:子基金方案經批準1年以上,未按規定程序和時間要求完成設立或增資(入伙)手續的,天使母基金可以單方選擇退出。現對蘇州創新工場創業投資合伙企業(有限合伙)予以終止合作。
特此通告。
蘇州天使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2022年11月28日